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有关工作的通知 - 金珂科技信息网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有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29日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杭州高新区,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工作,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科技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2011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科发计〔2010〕671号,可从www.innofund.gov.cn下载)的要求,现将我省2011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省2011年度国家创新基金各类项目推荐申报数超过300项,其中创新项目申报数要达到国家限额数;力争创新项目立项数超过200项;立项项目数和资助经费均进入全国前五名;争取国家创新基金项目按期验收率达到100%。

二、工作要求

1. 项目申报组织构架。今年我省国家创新基金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继续采用各地先立项、省里“一站式”集中申报的做法。国家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已经取消了项目组织单位和服务机构,增加了市科技局的认证作用,我厅和杭州市科技局是项目推荐单位。我厅在各市汇总上报推荐申报项目的基础上,负责汇总和“一站式”集中上报。

2. 推荐申报项目类别。推荐申报项目突出以成长期企业创新项目和重点创新项目为主,适当兼顾初创期企业创新项目,鼓励申报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鼓励通过资格审核的创业投资机构引导基金项目。初创期企业创新项目重点在孵化器在孵企业和大学生创业企业中组织申报,积极鼓励我省三类重大创新平台、国家级孵化器、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省级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以及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基地内的公共技术服务机构申报补助资金项目。

3. 推荐申报项目数量。国家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对2011年创新项目(指初创期企业创新项目、成长期企业创新项目和重点创新项目)采取限额申报的做法。根据国家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下达给我省的推荐申报数并按照各市在2010年获得国家创新基金项目立项数的比例进行分配,各市推荐申报的创新项目数见附件2所示。附件2所列的推荐申报名额不包括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引导基金项目以及特色产业基地集群提升项目。各市根据推荐名额开展创新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由于申报名额有限制,各市务必要注意申报项目的质量。对在组织申报过程中存在的实际申报数低于申报名额等情况,应及时告知我厅以便我厅及时进行调整;对超过申报名额的申报项目可以作为2012年国家创新基金的储备申报项目。

4. 申报流程和时间安排。2011年1月14日前,各市按创新项目申报名额组织辖区内企业申报,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汇总上报我厅,上报时须同时附上推荐申报项目先期立项文件,立项文件包括项目排序、专家评分和先期资助经费等;2011年1月25日前,我厅会同省财政厅出具上报文件,并进行一站式集中上报。

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和引导基金项目不受名额限制,向国家创新基金管理中心推荐申报截止时间为2011年1月25日。各市也须在2011年1月14日前将这两类申报项目汇总后上报我厅。

5. 项目监理和验收。国家创新基金项目监理和验收是创新基金项目实施的重要环节,各级科技部门和有关单位必须认真对待,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做好项目监理和验收工作。各市、县(市、区)要强化对项目的实地监理制度,督促项目承担单位及时如实报送监理报表,并建立有效的抽查制度。对监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查项目承担单位进行整改,对在实施过程中改变技术路线、研究内容、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和研究人员等变动情况,要及时上报我厅并通过我厅上报国家创新基金管理中心。

各市要严格按照国家创新基金项目验收有关规定和合同要求,重点做好2008年国家创新基金项目、2009年重点创新项目和2009年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等类型项目的验收工作。各市要会同所辖县(市、区)做好2008年以前的省级创新资金项目(不含国家创新基金配套项目)的验收清理工作,并于2011年4月30日前将验收结果和相关资料汇总上报我厅,我厅将根据项目验收情况调整2012年国家创新基金项目的推荐申报名额。

6. 省级创新资金安排。省级创新资金将主要对国家创新基金管理中心要求先期立项的资助项目给予支持,支持经费按地方先期立项经费(或国家资助经费)的一定比例确定。2011年省级创新资金主要对2010年申报的国家创新基金立项项目进行支持,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并适当向欠发达地区和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倾斜。

由于财政预算执行进度加快,国家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可能将于2011年3月前后启动2012年国家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市提前做好2012年国家创新基金项目的组织申报准备工作。

希望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和各有关单位继续保持和发扬认真、负责、求实的工作作风,不断创新,共同努力,力争超额完成2011年度国家创新基金项目推荐申报工作各项任务,为我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一○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