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014-10 关于知识产权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知发管字〔2014〕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精神,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切实做好《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政策相关工作,激发小微企业(系指《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小型、微型企业)创造活力,全力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提......
162014-08 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科技局(委)、义乌市科技局,各国家高新区: 根据《关于申报2014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国科火字〔2014〕170号,见http://www.innocom.gov.cn/信息通告栏),现就做好我省2014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2011、2012和2013年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化的申报企业应在2014年6月30日之前已完成高新技术企业更名手续方可申报。 2......
062014-08 关于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 加强和改进知识产权管理的若干意见 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知识产权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有效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总体要求,大力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以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宗旨,坚持规范、协同、主动、高效的原则,突出改进宏观管理、加强市场监管、健全管......
212014-05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 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增强综合竞争实力,加快推进杭州“东部科技港”建设,根据开发区《关于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建设杭州东部科技港的实施意见》,特制定本政策。一、加快集聚创新资源1、大力引进研发机构。新引进或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上的研发机构,经认定,同时给予以下资助(奖励):根据其投资500万元(含)—1000万元、1000万元(含)—2000万元、2000万元(含......
112014-04 浙江省关于开展2014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杭州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办公室: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和《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和复审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火字〔2011〕123号),现将2014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和更名等工作事项通知如下: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复审(一)企业申请程序1.注册登记。新申请认定的企业登录高新技术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www.innoc......
142014-02 关于做好2014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工作的预备通知 各市、县(市)、杭州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办公室:为进一步贯彻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顺利完成“八倍增、两提高”的发展目标,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现将2014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工作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做好备选高新技术企业摸底工作各市、县(市)认定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本辖区备选高新技术企业的考察筛选和培育指导工作,认真把握高新技术企业......
082014-02 关于做好2014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工作的预备通知 各市、县(市)、杭州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办公室:为进一步贯彻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顺利完成“八倍增、两提高”的发展目标,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现将2014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工作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做好备选高新技术企业摸底工作各市、县(市)认定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本辖区备选高新技术企业的考察筛选和培育指导工作,认真把握高新技术企业......
052014-01 浙江省关于认定2013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宁波不发),省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一分局: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有关规定,现认定杭州罗莱迪思照明系统有限公司等535家企业为2013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3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请各地及时通知相关企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税手续,并按规定落实有关税......
052014-01 浙江省关于认定2013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宁波不发),省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一分局: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有关规定,现认定浙江远图智控系统有限公司等65家企业为2013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3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请各地及时通知相关企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税手续,并按规定落实有关税收优惠......
052014-01 浙江省关于491家企业通过2013年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宁波不发),省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一分局: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和《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和复审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火字〔2011〕123号)有关规定,浙江亚通金属陶瓷有限公司等491家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资格有效期3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请各地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