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008-10 什么是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工作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为了切实保护专利权,规范交易行为,促进专利实施而对专利实施许可进行管理的一种行政手段。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和国家知识产权局第十八号局长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生效日起3个月内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地方知识产权局办理备案。对备案审查合格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地方知识产权局将给予备案合格通知书及备案号、备案日期,并将通知书送交当事人。
012008-10 到哪个部门及如何办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 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全国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备案工作,涉外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司市场处办理。 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广州、武汉、沈阳、西安、石家庄五城市知识产权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专利合同的备案工作。附:浙江省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程序1.办事依据《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2001年第[18]号局长令)。2.备案对象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双方当事人。3.办事程序A.当事人向省知识产权局提交双方签订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B.省知识产权局......
012008-06 如何办理专利缴费? 1.申请费 申请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日起算两个月内。与申请费同时缴纳的费用还包括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要求优先权的,应同时缴纳优先权要求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或缴足的,专利申请将视为撤回。 说明书(包括附图)页数超过30页或者权利要求超过10项时,需要缴纳申请附加费,金额以超出页数或者项数计算。 优先权要求费的费用金额以要求优先权的项数计算。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或缴足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人民币:元) 发明 实用新型......